家庭暴力包括人身攻击暴力和言语暴力、冷暴力。它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但是很多人对家庭暴力的行为存在一些误区,所以才导致家暴更加严重。那么,家庭暴力行为存在哪些误区呢?
家庭暴力行为存在的四大误区
01认为家暴是不能说的秘密
在婚姻中遭遇家暴选择长期隐忍的不在少数。
家庭中的受害者,无论采取反抗还是沉默的姿态,都是对施暴者行为的一种强化,的办法是用温柔但极具力量感的语气安抚对方。
02认为家暴是偶发现象
被害人通常认为家暴中对方只是一时冲动实施暴力,事后道歉后会自动改正。
心态专家指出:家庭暴力是有循环模式的,施暴者每次都会经过5个心态期:形成期、顽抗期、懊悔期、追究与承诺期、蜜月期。直至下一次暴力行为的出现。
03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
不少有孩子的受害妇女选择长期默默忍受家庭暴力。导致长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形成受到更大伤害。
按照《反家庭暴力法》,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与是否起诉离婚无关。
04“清官难断家务事”
家庭暴力常常被看成是家务事,导致施暴者自以为有理,受害人不敢求助,相关部门不愿意管。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