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的明星潜规则一直是众多网友与吃瓜群众热议的话题,每隔一段时间被爆料出来的潜规则消息总是能惊呆一群人,潜规则什么意思,这些规则又有哪些?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潜规则什么意思?
“潜规则”是相对于“元规则” 、“明规则”而言的。它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俗成的,无局限性,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其可弥补明规则不足之处,合理之处应当予以弘扬,不合理之处即应扼杀于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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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什么意思?或许你可以这么理解: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人双方(各方)给对方带来利益或者给对方带来的伤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形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降低交易成本。
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厉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某些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并不只是交易的两方,而应加上代表正式规则的第三方。当事双方利用潜规则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他们实际上联合形成了一个对抗第三方正式代表的联盟(正是众多的而强大联盟的形成,才使得潜规则具有长期的、强大的甚至稳定的对抗能力。)。而潜规则的“潜”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策略,同样也表明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和规则的存在。
二、明星潜规则盘点
1、性交易
所谓性交易,是指一方出卖肉体,从另一方中获取收益的行为。性交易的买方在获得性满足的同时,必须给卖方相应的报酬。而就娱乐圈而言,“性交易”泛指一方通过肉体,从另一方获取娱乐收益的泛娱乐行为,性交易典型的代表当属张钰性爱录像带事件。
2、包养
所谓“包养”泛指演艺人士通过做他人“二奶”、“二爷”等地下情人的方式借以实现自身的生活稳定,并通过感情和演艺的另类媾合与投资借以迂回得以实现自身演艺事业的攀升这一现象,因此包养在娱乐界屡见不鲜,如果拿到台面上来讲,最多也就一道德问题,法律上似乎没有明文规定,演艺圈的明星不能包养或被包养。
3、拼干爹
时下娱乐圈,已经是拼爹的时候,一般能被女星认做干爹的,都是能“罩”得住的人物,有权或者有强大资金实力的人。“干爹”就是个很暧昧的称呼,不排除确实有那种只是出于欣赏和喜欢、为女孩子提供帮助、没有性关系的“干爹”,但相当一部分就是有性关系的,说到底“干爹”只是掩人耳目又约定俗成的称呼,尤其是在两个人年龄相差比较大、男方社会地位又比较显赫的情况下常为常见,这个明星潜规则很是常见。
4、性炒作
中国的娱乐圈已进入了情色时代,这里的性主要指两方面:一是跟大明星捆绑,搞出些似是而非的绯闻,这个明星就可以大大增加在媒体面前的曝光率,从而多接戏、多做广告代言。二是要女明星露点,赤膊上阵,因为只要一跟性沾边,就可以大大吸引媒体和大众的眼球。
5、红包
红包,又称“车马费”。在娱乐圈,艺人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组办方给到场的娱乐记者派发红包亦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一般而言,红包也分等级,数量不等。也正源于新闻发布会上发放“车马费”这一现象,由此还衍生出一种专门靠领“信封”为生的“会虫”,即伪娱记,这些伪娱记拿着假名片,冒充媒体记者到处“蹭会”,借以收取“红包”,而欺骗其方式之多,一再令组办方防不胜方,苦不堪言。
6、戏霸
在娱乐圈,“戏霸”泛指艺人或某些明星作风霸道,为人嚣张,仗着自己在演艺圈的知名度和演艺实力漫天要价,甚至要求他人让自己的亲威出演角色等等。鉴于娱乐概念偷换这一原因,“戏霸”亦指某些演员和导演之间的艺术之争。而在媒体的推波助澜、热身造势下,“戏霸”一词已成为一个略带贬义的娱乐词汇。
7、注水剧
“注水剧”这个概念跟“注水肉”有一定的渊源,意指一部电视剧的内容空洞无物,情节拖沓冗长,但是为了吸睛,制片方往往都会弄出一些噱头来。
8、裙带关系
“裙带关系”原指官场上依靠裙带关系勾结攀援的不正之风。演艺“裙带关系”在娱乐界意指明星成名后,其身边的配偶子女、亲朋好友,甚至关系亲密的人借其知名度依靠其星际指数,迅速上位或借谋私利,这个不难理解,当下娱乐圈“星二代”成风就是的例证。
9、封杀或雪藏
封杀是指借娱乐及舆论等强制性力量使某个艺人与娱乐界断绝联系,让该艺人在娱乐界失去话语权或失去娱乐表达权,从而逼该艺人退出演艺界,对于明星来说,被封杀堪称损失惨重,像前几年凭借《色戒》成名的汤唯便是这样,因为电影尺度过大,汤唯最终被封杀两年。
10、挂名导演
挂名导演,业内又称“野导演”。泛指那些借幕后导演操作,借以推出影视作品,名正言顺地署上自己名字予以个人提升的一类人。目前有许多知名人士本身就是“挂名导演”,而这些所谓导演的作品大都是在“名利交换”这一前提下,由他人幕后执导的。而这些幕后真正的执导者,有的在影视剧中挂名副导演或其他职务,有的则干脆隐去名字。一方拥有投资方财大气粗为“名”,一方空有导演实力但迫于无奈只好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