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芝罘一对夫妻的离婚案上了热搜,到底是什么事情让网友们纷纷表示“大快人心”?据悉,本案被告刘某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将工作辞掉,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相夫教子”这件事上,家里所有的生活支出都由原告丈夫来负责。
结婚初期,两人的感情尚可,但熬不过“七年之痒”,婚姻很快就出现了裂痕,刘某表示朱某婚内出轨,并且对她本人也极其不信任,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朱某还经常对其家暴,一言不合就用拳头来解决,甚至有时候在公共场合也毫不顾忌,直接动手。就算再爱丈夫,刘某也不能一再容忍丈夫的行为,最后狠心提出离婚。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93万共同财产给刘某当作家务补偿。
这个案例之所以在网上引起巨大的反响,正是因为一直以来,全职太太的家庭地位一直比较低。尽管在此前,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价值也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这一问题长久以来一直被忽视,就算在协商中有提及家务补偿,也只是名义上的,更多时候其实是夫妻财产的共同划分。而山东芝罘的离婚补偿案则给所有的夫妻敲响了警钟,向社会传达了“夫妻平等互助、共担家庭责任”的价值观。
不仅如此,在这一案件中,“离婚”同样也是网友们所关注的话题,继“离婚冷静期”出台后,网友们对“离婚”的争议也越来越多。据杭州市民政局统计,今年1月份,全市共受理2186项离婚申请,一个月内主动将离婚申请撤回的有16对,双方因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所办理离婚手续且被撤销申请的为816对。
针对这条报道,有网友认为这是相关部门在“邀功”,觉得是在显示当初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成功所在,但也有网友认为,不应该过分解读,或许可以从积极的角度去分析,将离婚冷静期当作是保护婚姻的最后手段,避免冲动离婚,防止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因此而受到伤害。
对此,有网友提出了今年1月8日,阳新一名女子被丈夫砍杀的案例,该女子长期被丈夫家暴,实在难以容忍,去年7月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但官司还没打成,就惨遭丈夫的毒手。
今年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还曾提出删除离婚冷静期的建议,这也使得离婚冷静期再次成为热议话题。离婚冷静期到底是婚姻的救赎还是镣铐?这并不能一概而论,在现实的案例中有其利弊,我们现在也无法准确预测“离婚冷静期”会给接下来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不论如何,针对婚姻这件事,都应该多加谨慎。
回归到婚姻的本质,婚姻以家庭为载体,而家以爱与责任为首要。周恩来与邓颖超被称为模范夫妻,他们两人经常因为事务繁忙而无法相聚,他们也与其他夫妻一样有过信任危机、外部诱惑等婚姻难题,但是他们二人总是能够坚持相濡以沫、共担患难、欢喜同享,恰恰展现了婚姻中的真情,这也是爱与责任的体现。
莫鲁瓦曾说过:“没有冲突的婚姻,是非常难以想象的。”婚姻中也难免有摩擦,有时候夫妻可能只是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冲动离婚,就像杭州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说,先前有一对90后夫妻还没登记几天,家里的结婚仪式都还没办,只是因为客厅摆什么灯的问题争论不休,最后闹到民政局,吵着要离婚。
今天可能是“一盏灯”,明天就可能是“一张桌子”、“一件衣服”等小事,这样的隐形危机在婚姻里随时可能爆发,如何调解才是夫妻一生中的必修课。对此,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