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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夫妻一方怎么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时间:2021-11-01人气:作者:

《民法典》下,夫妻一方如何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目前,全国各地房价不断攀升,特别一线城市的房价畸高,一套房动辄好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据统计,2020年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国最高,为72232元!可是反观上海的房价,2020年上海平均房价都在5万元每平米以上。可谓是应了那句话:辛辛苦苦工作一整年,哪怕不吃不喝,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

《民法典》下,夫妻一方怎么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再来看全国的离婚率,据有关数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中国离婚率已连续17年上涨。2020年各省离婚率出炉,全国平均离结率39.33%。也就是说每十对夫妻结婚,同时就会有四对夫妻离婚。《民法典》新设的“离婚冷静期”自提出以来,饱受诟病。或许当我们看到如此高的离婚率时,能略有体会立法者的良苦用心。

《民法典》下,夫妻一方怎么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像老一辈一样,老一辈认为:结婚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在一起就是一辈子。而年轻人取而代之的观点是:适合就在一起,不适合就分开。栋栋律师作为一名85后,作为一名独立自主的女性,我认为两性关系应当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以及互相关爱的,婚姻中任何一方都不应当一味地委曲求全。虽然我们不能视婚姻为儿戏,在稍有不和的时候就吵架、分手、离婚;但是面对另一半出轨、家暴或者价值观冲突实在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还是要勇敢地从婚姻中走出来,开启新生活。

那么,随之面临的大问题就是:如果分手,我们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将极大程度地影响我们离婚后的物质生活水平。

然而分手容易,分财产难,分房产是难上加难!

房产经济价值高,再加上其不动产的物权属性,如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那么对于实际出资的一方来说,确实损失巨大,有经历过的朋友调侃道:“如同身体被掏空了一半!” 下面就婚前和婚后购房,以及父母出资的购房,律师来教你如何固定成个人的财产。

一、 婚前买的房子一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一)首先该房产是否为全款购买?

如果A在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款或者比首付款更多的钱,但是仍需婚后还贷的,那么无论婚后配偶B是否真正共同参与还贷,该房产都不属于A的个人财产,对于在婚姻期间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收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二)如果婚前已付清全款,一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错!房产是不动产,不动产物权以登记确定权利归属,因此即使A在婚前将购房款已经全额付清了,但是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其配偶B的名字,就代表A将该房产以赠与的形式赠送给B,从而该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支招:婚前购房,要想固定为个人财产,只需要满足两点:1)全款购房;2)房产证上只有己方一方名字。

《民法典》下,夫妻一方怎么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 婚后购房实务问题

(一)婚后夫妻双方出资购房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该不动产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登记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能否将该房产固定为一方的个人房产呢?

律师支招:还是有办法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夫妻的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财产归属,如果夫妻约定将原本属于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只归属于一方所有,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该套房屋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下,夫妻一方怎么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年轻人在婚后的短期内,要想靠自身经济收入来负担房价十分困难。并且大多数年轻人是独生子女,父母基于对子女的爱护,将大部分积蓄用于资助子女购房的情况日益增多。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本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稳定,不愿意设想子女将来离婚的可能,受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一般不会明确出资的性质和出资对象。但是一旦子女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就会凸显,大多数的老人无法接受自己积攒了一辈子的积蓄被分走一半。那么如何保护出资一方的权利呢?

律师支招:1)父母出全资,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一方子女名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当然此种情形,只适用于父母出全资的情况。对于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的,夫妻双方支付剩余款项,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基于该不动产为婚后所得,且夫妻另一方参与支付剩余款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可以明确该出资为借款,并且夫妻双方均在借条上签字。大多数父母并没有经济能力足以为子女全款购房,在部分出资的情况下,又碍于情面,担心影响家庭关系,没有做赠与对象的约定,这将使得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父母不好意思明确约定部分出资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从而引起对方的不悦,那么就索性将出资定性为借款,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这样看似公平合理,似乎没有对任何一方的偏袒,实则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己方的财产利益。一旦夫妻离婚,这笔借款作为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也就是说父母出资部分的本金,子女离婚后,他(她)的另一半是拿不走的。这样的财产处理相信大部分父母都是可以接受的。

《民法典》下,夫妻一方怎么买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高房价和高离婚率共存的今天,在婚姻关系中,学会如何维护好自己的财产权利是一门必修课,如果我们丢失了爱情,我们不能再失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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