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向我咨询:
他与老婆2015年8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4岁,一女1岁。本想儿女双全,好好过日子。谁知老婆2020年5月份到某保险公司上班,半年时间,就与一上司有了婚外情。
小王在老婆手机里看到了老婆与同一男人拍了好多照片,其中还有一张婚纱照。小王很生气,质问老婆。老婆不承认,直说是同事闹着玩。还骂小王疑心病。
有一次,老婆说出差,小王通过技术手段查找到了老婆最后停留的地址,小王连夜赶往那个地址,附近除了民房只有一家酒店,但那家酒店的前台说登记表里没有他老婆的名字,酒店不让查还往外赶他,说是为了保护客人的权利。小王报警,警察只是简单问了问情况就走了。
现在,小王老婆在外租房不回家了,小王还得打工,俩孩子只得由爷爷奶奶照看。小王想提出离婚,问我怎么办?如何才能收集到老婆出轨的证据?
从小王陈述情况来看,证明老婆有婚外情的证据目前确实不充分,而且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也不予采信。我问小王:“你们婚后有什么共同财产或共同债权债务吗?”
小王说俩人共同居住的房子是自己父母买的,也是父母的名字。没有外债。婚后自己挣的钱都交给老婆了,养了俩孩子估计也没什么存款。
我又问:“如果离婚,俩孩子怎么办?”他说:“俩孩子都是我的,我不会给她,不用她出抚养费。她也说过不要孩子。”
我笑了,说:“原来这样呀,你不用去找她出轨的证据了。既然非要离婚,你们可以写份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离婚,不用请律师起诉花冤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