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样一条留言:
“和男友吵架了,因为他跟自己曾暗恋过的女生吃了个饭,没有带我。
我说他是心虚、有意隐瞒,他辩解说问心无愧,就是老同学之间吃个饭,怕我多心才没告知。
冷战了三天,我在想是不是自己太大反应了,于是主动给他发了消息,问他为什么不理我。
他回了一句「没什么好说的,可能我们不太合适」
我慌了,急忙质问他什么意思。他不说话。
我问他,是不是还喜欢着她。他「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
老师,我真的很爱他,不想跟他分手,是不是我太神经过敏伤害他了?”
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就是想生气,但听了对方解释后,又觉得似乎说得通,没太大过错,而自己也有责任在其中,于是变得不敢指责,但内心仍然感到憋屈。
因为珍惜这段关系,甚至强行把怒火压下先主动道歉,结果却没得到理解。
明明自己才是受伤的一方,不知不觉中,莫名其妙被动地变成了加害人?
最后不敢生气了,只剩自责,只求关系得到恢复。
从小就被告诫「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我们,学会了遇事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朋友告诉我,有次在路上走着,到路口时窜出一辆自行车差点把她撞上。那个人急忙停下想问她有没受伤,还没来得及开口,朋友先说了句「对不起」。对方马上就愣了。气氛特别尴尬,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作为受害者却因为条件反射忍不住先道歉,这样矫枉过正的“律己”,算不算病?
与迁怒无辜相反,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陷入另一种情感困境中,那就是不敢表达愤怒。
仿佛只有立场是处于100%被害,没有任何瑕疵的情况下,他们才敢发脾气。
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会因为顾虑后果,怕破坏关系,怕旁人议论,怕给对方带来伤害,而选择采用很温和的方式去表达。
自己没有错,是被伤害的一方,所以可以生气;但生气本身是错的,会给对方造成伤害,所以生气不对,不能生气。
陷入了这样的悖论中,愤怒不停被强行压下,反伤自身。
受了伤害,忍受了委屈,到头来连生气都不敢。
终于活成了不敢生气的人。
回到留言本身。其实这是两个问题,要切分开来看待——「是不是太敏感」和「不想分手」。
首先,是不是过分敏感了?
答案在你自己心中,别人是无法告诉你的,因为介不介意,只有你自己知道。
显然你是介意的,怀疑,并且对男友的隐瞒有所不满。
那么,在这件事情上,你的确是因为他的行为受到了伤害。
这里就是可以生气的。
是不是太敏感?
你为此生气了,那就不是。
标准在你自己心中。
另一个问题,「不想分手」。
委曲求全才得以维持的关系,还算值得追求爱情吗?
这个标准,同样在你自己心中——你得考虑,为了这个人,你愿意作出多少的牺牲和退让,换取关系的保全。
我不会责备你这样做不对,但一点忠告是,你最好从中找到个平衡点,设立止损线。
不顾一切的爱,听起来很美好,实际上是不会得到珍惜的,长久不了。
另外,通过不断牺牲自我感受去换取关系延续的方式,终究存在着天花板,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厌倦,甚至厌烦,从而离开你选择别人,哪怕到时不是这个曾暗恋过的女生,也会有别人代替你的位置。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得提升自我价值和吸引。
无论他是不是想分手,显然现在他根本不在意你的感受,而你在这段感情中太卑微了,照这样下去,哪怕现在求得他心软松口,要继续这段感情,靠这样“续命”的方式,实在不理智。
当然怎么选还是在你,什么才是值得,到哪种程度是可以忍受的,你心中一定会有自己的答案。有些弯路是绕不过的,只有亲自走过,你才会得到成长。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