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稚型配对:两滴水的关系
把配偶类型用“两滴水”来形容,不是说他们的感情柔情似水或是富有包容性,而是指他们婚姻关系的性质,是一种完全重叠、高度融合、1+1=0的共生关系。配偶的神经症个性,多半是两个依赖性人格,或者一个是依赖性人格,另一个是自恋性人格。
他们的婚姻生活从表面上看,彼此相互依恋、关心对方、照顾对方,谁也离不开谁。从内心深处,他们的情感感受是一种类似于母亲与婴儿之间的共生状态。配偶似乎在补偿婴幼儿时的情感饥渴,或是在重复婴儿时对母亲的依恋。如果配偶分开,他们内心会产生极度的空虚、无助和不安。就像婴儿离开母亲时经历的一种分离焦虑。
一般情况下,恋爱和婚姻初期,配偶都会经历一个甜蜜共生阶段。不过,人需要成长,婚姻需要发展,不可能总是停留在共生阶段。正常的婚姻度过了“共生”期,应该向彼此尊重个性的“个体化”期发展。但是对于有神经性人格障碍的配偶,他们是按理想自我去操纵他们的婚姻关系的。
对幼稚型配偶的治疗:认识自己,建立关系中的心理边界,允许伴侣成长为他(她)自己。
2、冲突型配对:两只刺猬的关系
两个“刺猬”的配偶,是可爱又可恨的一对。他们的婚姻戏剧性地演绎着“两个人抱在一起好疼,分开后又好痛”的闹剧。
冲突型配偶,可以是多种类型的神经症个性的人。比如,是敏感性(也叫缺乏自信性)人格与敏感性人格,或是癔症人格与偏执性人格,或是强迫性人格与操控性人格等男女的配对。这样一些婚姻的结构是1+1=-2,两个人既离不得也见不得,“交战”结果是两败俱伤。
他们婚姻生活的模式通常是:一个钉子一个板,针尖对麦芒。为了捍卫各自正确的价值观和纯洁的尊严,他们决不会向对方低下高贵的头颅;为了保护各自那颗柔弱的心灵,只要来自对方哪怕是无意的拒绝或忽视,他们会敏锐地竖起身上强硬的“刺”以防卫自己受伤害。每当冲突时刻,各自的敌意便会浮现,隐约地或公然地向对方发起进攻,谁也不会输给谁,这个世界谁也不怕谁。他们的交流与互动始终在彼此误解、错觉中进行。
刺猬关系的配偶,改善婚姻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协商距离。只要他们明白了其差异并不像黑和白那样分明,一切妥协都是可能的。
3、虐待型配对:周瑜与黄盖的关系
婚姻现实中,有不少是充满身体或精神虐待的婚姻。这里用周瑜与黄盖来比喻配偶关系,只是想取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本身。因为历史上,周瑜与黄盖愿打愿挨的故事,他们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共谋行为,而夫妻俩的愿打愿挨,他们是有深层动机的潜意识行为。
虐待型配偶,多属于依赖性人格与自负报复性人格,或是操控性人格与抑郁性人格等类型的人的结合。或者说,他们是有着施虐与受虐人格基础的人。他们的婚姻关系,有时是1+1=0,有时是1+1=-2,结构形态是一种互补、搭档、依附共生的配对。
在婚姻里,施虐与受虐的表现形式是显而易见的。不管配偶之间是身体上的暴力虐待,还是精神上的冷虐待,抑或是性生活上的虐待狂,只要他们的关系不因虐待(或暴力)而解散,他们的施虐与受虐就会成为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施虐者是外显的虐待狂,受虐者也是虐待狂,只不过是内向的以受虐而达到操控施虐者。
虐待型的配对,是一种共生结合的被动形式跟主动形式,二者在结合中均丧失了自我。共生的被动形式为属从,角色是受虐狂。受虐狂之所以能承受虐待,是他个性结构中的衰弱和心理上的无能感所致。只要有关系存在,他就无须做出决断、无须担当风险,他只能依附而生。如果通过受虐而牵制了对方,那么他起码实现了免除分离焦虑(原始的不安全感)的愿望;如果通过受虐而获得了对方的关爱,那便是受虐者最大的收获和被爱的满足。
以上三种病理型配偶,说明了人的性格类型对婚姻关系所构成的致病作用。但如果在冲突中的夫妻,愿意为解决冲突而停战、愿意为改善关系而达成婚姻盟约,那么,影响婚姻的神经症个性,就可望在协商的关系里,获得修整与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