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市一些公司经理老板主持的招聘会上,出现众多年轻的女大学生,这些求职者都携有个人的“写真集”。封面是靓丽的美女特写照,翻开里面少则七八幅多则上百幅的彩色“写真”,身着超短裙、泳装、晚礼服,袒胸露背,搔首弄姿,春光诱人,“少儿不宜”。求职者以此为“利器”,以求攻破招聘者的大门。
招聘并非选美,求职不是征婚。便是招聘演员、模特、空姐,也只需招聘单位根据职业特点,做一番必要的形体考核即可,何需这厚厚的“写真集”?何况这些招聘人才的公司并不属于上述注重相貌和形体的行业。社会上一般行业,绝大多数工作岗位,需要的是能胜任工作,能为单位创造工作效益的人才。招聘工作考查的是应聘者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工作能力。至于应聘者是人面桃花,还是人颜秋李,是肢若杨柳,还是腰若桑榆,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还是笑比哭难看,都无关大局。这本是求职的常识。用个人“写真集”作为攻关“利器”,可谓咄咄怪事。
如果职业与体貌无关,招聘者格外看重“写真集”,应聘者应自重自爱。这“招聘”会不会是布下的陷阱?越是美女越应三思。否则“醉翁之意不在酒”,等待你的将是与狼共舞,前途并不美妙。明知招聘条件与体貌无涉,应聘者却非要奉上展示花容月貌的“写真集”不可,招聘者应该警觉,越是貌美越会作态越应慎重。这说明求职者对自己应具的素质缺乏自信,表明来者品位不高。来者要用美貌赌明天,你就可能成为血本无归的输家。为防后患,还是拒之门外为好。招聘者以“写真集”定取舍,求职者凭“写真集”来攻关,这弦外之音都不可不察。如在“写真集”上双方一拍即合,何不换个隐秘的场所进行?
招聘招的是人才,求职求的是工作。条件明确,竞争公平才是正途。社会上的招聘工作,是否也应有所规范,建立和健全机制,以杜绝“写真集”之类弊端,使就业公平公正,向所有人敞开大门,即使其貌不扬者也能露出笑颜,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